钟克明助郑昊赢官司 郑昊递交辞职信
庭审时,杨威廉姆称他参加了今年八月的股东大会,并在股东大会上签署了那份新章程文件。郑昊指出签署股东会决议时,杨威廉姆并不在现场,同时拿出杨威廉姆并未从澳大利亚回上海的出入境的证据。杨威廉姆却称股东大会不是在上海开的,而是在澳大利亚开的。杨威廉姆还提交了所有股东的合照作为新证据,随后传召了天成集团的其他股东,均确认了是在澳大利亚悉尼开的股东大会。这次庭审,郑昊输了。
花爷帮周童找到了当年在汤业集团工作的杜会计,周童询问杜会计,在1998底汤业集团当时的市净值是否有两千万。杜会计明确表示不止两千万,而且他肯定有三个亿。因为当时汤立群和钟克明都来问过他,因此他不会记错的。
周童也让花爷帮忙找郑昊外婆家的地址,但周童就是不明白,汤宁怎么不想想她自己的事,反倒关心起郑昊。周童实在想不通夏云当年为什么两千万就把股权给转卖了,虽说夏云可能是不知道汤业集团的市值,但钟克明是知道的。汤宁不想再谈他们家的事,便告诉周童,下午郑昊的案子输了,毕竟有人处心积虑地想要谋取钱财,设下圈套让他们去钻,他们无法去戳穿。就像姑妈与姑父两人做得一点漏洞都没有,汤宁就算再去追查真相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,而母亲夏云又将全部责任揽在身上。不过汤宁也明白,就算当时所有的股权在她身上,她还小,根本不能帮汤业集团度过危机。因此若不是有姑妈与姑父撑着,汤业集团根本无法渡过难关。
律所职员告诉郑昊,昨天他看见谢峰过来找薛寒志谈事。郑昊怒气冲冲地闯进薛寒志的办公室,质问薛寒志到底跟谢峰做了什么交易。在郑昊的逼问下,薛寒志只得承认谢峰确实找过他,并让他输掉官司,这样谢峰成了天成集团的控股股东后,就会让天合所成为天成集团常年的法律顾问。郑昊指责薛寒志为了一纸合约将自己给卖了,薛寒志提醒郑昊,法院已经判了谢飞的遗嘱有效,郑昊也算帮李芸打赢了官司。而且法院已经认定天成公司的章程是真的,他只不过是做了顺水人情让谢峰当天成集团控股股东而已。再说开律所是为了赚钱,如果不挣钱,那郑昊就得离开天合所,去法律援助中心了。郑昊听了不发一言地离开。
郑昊问汤宁,做律师最重要的是不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但如果说输了官司可以挣很多钱,那时又要怎么选择。汤宁不知道郑昊是怎么了,郑昊便将薛寒志为了挣更多的钱,让自己输了李芸的官司的事情告诉了汤宁。郑昊变得十分颓废,戴波便趁机让郑昊来海明所。不过郑昊决定等打了李芸的这场官司再说。虽说戴波在这件事上帮不了郑昊,但他指出钟克明可以帮郑昊。
郑昊去找钟克明,将李芸案子的卷宗拿给钟克明看。钟克明表示只要案子还没判,就还有赢的机会。钟克明让郑昊别跟自己争请客,同时提醒郑昊,以后他们不要分得那么清楚。郑昊好奇原因,钟克明表示以后郑昊便会知道的。汤宁与李芸一起研究杨威廉姆提供的那张照片,李芸指出谢飞的衣服有问题,与此同时,钟克明也指出谢飞衣服的破绽。
郑昊自称会读心术,钟克明便让郑昊说说薛寒志是个什么样的人。此时的郑昊觉得薛寒志是让他很失望的人,钟克明指出薛寒志在没有压力时是君子,有压力时就原形毕露了。郑毅坚将郑昊托付给薛寒志,钟克明认为这跟郑毅坚被吊销律师执照有关,而郑毅坚被吊销律师执照则跟薛寒志有关。当年薛寒志为了开脱,将责任推在郑毅坚的身上,只不过钟克明没有具体的证据,郑昊听了气愤不已。
回到天合所,郑昊跟汤宁说起谢飞衣服上的破绽。汤宁表示,李芸说的更直接,因为李芸就没有为谢飞准备这件衣服。可李芸是有利害关系的证人,汤宁担心法庭不会承认李芸的证词。钟克明的证词也不够硬,因为谢飞已经死了,没有人能证明谢飞是否不穿过季的衣服。郑昊决定找个能一剑封喉堵住李栋天嘴的证据。随后郑昊跟汤宁提起钟克明说的林肯破案的故事,意思是让郑昊在分析案情时不能光有法律的知识,还要综合所有各方面的知识。
汤宁与郑昊继续研究那张照片,终于找出了破绽。庭审时,郑昊就发现的破绽一个一个地质问杨威廉姆,杨威廉姆被郑昊问得哑口无言。郑昊提醒杨威廉姆,作伪证需要负法律责任,甚至是坐牢。杨威廉姆听了只得乖乖地交代,那张照片是在两年前拍的,是谢峰让他签的公司章程,时间是在谢飞过世后的第三天。至于签名则是谢峰手中有很多谢飞签过名的白纸。
钟克明感慨郑昊站在法庭上的气场,跟自己年轻时一模一样。郑昊赢了案子,李栋天知道是钟克明在背后帮郑昊,他问郑昊回去如何跟薛寒志交代。回到天合所,郑昊直接向薛寒志递交了辞职信,同时感谢薛寒志对自己的照顾和提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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